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序号:19101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核查及回复,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的书面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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